暗杀者村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查看: 3121|回复: 17

[规则] 疯人院规则3.0-洗脑(讨论稿)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5-9-7 12:3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不知火一树 于 2015-9-29 12:21 编辑

洗脑是在前两个版本的疯人院规则的基础上再再发展出的花样玩法。
强调第三方的存在,让局面更加不可控制(喂)
本规则是与@Lydia 讨论共同编写的。
游戏人数为13人。


警方:

特警(初始2名)
立场为警,夜晚可以自由选择枪击或验人。可以选择不提交。本规则内两名特警不共群。
(子弹威力与刀威力相同计算。)

嗜血警察(初始0名)
特警被洗脑后,则身份转化为嗜血警察。
立场为警,夜晚可以自由选择枪击或验人。验人后给被验人一刀。可以选择不提交。
(如果有所验角色身上有单数刀,而嗜血判定又是杀死角色,则按照两刀不死原则,被验角色不死)

白衣天使(初始1名)
立场为警,夜晚选择一位作为庇护对象。
若当夜被庇护对象判定为死亡,则白衣天使替死(不计算天使该回合身上的刀数)。必须提交。

癫狂护士(初始0名)
白衣天使被洗脑后,则身份转化为疯癫护士。
立场为警民,转换后,新身份的提交从下回合开始。
身份转变后开始,如果是第一次扎针对象,则该角色不会因为单数刀而死于夜晚(但可以因为暗医带死,或该角色是教主,洗到匪而死亡。)
若扎了一个角色第二次(包括非连续),则当夜的保护无效。同时会因丧失兴趣而给本应保护的对象一刀。必须提交。
(如果有所验角色身上有单数刀,而护士是第二次扎针[即杀害],则按照两刀不死原则,该角色不死)

疯子(初始6名)
立场为警。
疯子每天晚上选择接近一个自己以外的目标(不能重复,无其他人物可选时除外),会随机爆发出一项技能,舍身保护该角色、杀死该目标或者什么都不做。结果抽签决定。
舍身保护时技能参考保镖。只能分摊刀数,但不能保护白天。
每个判定为“保护”的疯子均优先分担保护对象全部伤害中的1刀伤害(无论被杀对象会不会死),剩余刀子给守护对象。(例:保护对象A身上有3刀,疯子A守护,疯子B守护。则最终结果是疯子A1刀,疯子B一刀,对象A1刀。)
如果疯子身上有单数刀又分摊了一刀,则不死。(接上面例子,如果杀手A砍了疯子B,则疯子B身上两刀,不死。)如果分摊完后依然有单数刀给被守护对象,则该对象依然可能死亡(例:保护对象身上有2刀,疯子A守护,则最终结果是疯子A1刀,对象1刀)。
必须提交,一次不提交计一次票台半淹。


匪方:

杀手(2名)
和普通规则相同,但本规则内两名杀手不共群。
两名杀手不知道彼此身份,但立场相同。

暗医(初始1名)
立场为匪,每天通过扎针保护一名角色不会死于夜晚(被扎的角色不管当夜身上多少刀数都不会死,但可以在白天被票死)。与癫狂护士不同,暗医的针不会累计扎死对象。
如果暗医被杀,当晚被他扎的角色同死(不计算刀数)。若白日暗医被票死,保护对象不需同死。
必须提交。

鸡血大夫(初始0名)
立场为匪,可以庇佑一名角色不会死于白天票台。
若判出的角色为被庇佑对象,则原对象不死,鸡血大夫替死。
必须提交。

教主方:

弯利教主(初始1名)
立场第三方,每天提交一名对象进行“洗脑”。拥有一次避刀的权利,不能转让。
一次洗脑:洗脑到特警,则特警转变身份成嗜血。洗脑到天使,则天使转变身份为疯癫。洗脑到暗医,则暗医转变身份为鸡血。洗脑到匪,则教主直接死亡(无视刀数,被保护或避刀除外)。洗脑到疯子,则疯子转变为信徒。
二次洗脑:洗脑到嗜血,什么都不发生。洗脑到疯癫,则疯癫转变为信徒。洗脑到鸡血,则鸡血转变为信徒。
教主不知道对方转变后的身份。也不能确定自己是死于洗脑匪还是夜晚被刀。
教主出局前可以提交指定一名信徒成为代理教主(第二任教主)。

代理教主(初始0名)
立场第三方,每天提交一名对象进行“洗脑”,洗脑效果和弯利教主相同。
但当代理教主死亡后,当下存活的全部信徒,会根据杀死代理教主的人的立场,转变为对应立场的疯子。
如果出现复数刀数,则按照提交顺序两两抵消,只计算最后一刀。
如果代理教主洗脑到杀手,或者被杀手杀死,则认为杀手杀死了代理教主。剩余信徒身份转变为“疯子”,立场为匪。
如果是警或者疯子杀死代理教主,或者白日票死代理教主,则认为是警民杀死了代理教主。剩余信徒身份转变为“疯子”,立场警。
代理教主死亡后信徒群解散。

信徒(初始0名)
立场为第三方,每天可以选择一个对象进行“拉拢”。
如果对方身份为疯子,则可以将对方的身份也转变成“信徒”(当回合判定取消)。
信徒和教主共群。

关于教主的避刀说明:
“避刀”的效果是当天不会死于被刀(包括疯子的技能与枪的伤害)或者洗脑匪,但是不能免死与票台。

关于洗脑:
洗脑后教主并不知道身份转换结果。只能通过信徒是否增加来确定自己洗到的人是不是疯子。
但是被洗脑的人会收到提示身份转换。

胜利条件:
警:警察和天使(或护士)至少1人存活,两任教主死亡,杀手和暗医(或鸡血)死亡。
匪:杀手和暗医(或鸡血)至少1人存活,两任教主死亡,警察和天使(或护士)死亡。
第三方:教主(一任或二任)存活期间把全部存活的疯子洗脑(或拉拢)为信徒 或者 教主(一任或二任)存活期间全部警察、天使(或护士)、杀手和暗医(或鸡血)死亡。
发表于 2015-9-7 12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来开局!比拼RP的时刻到了!
发表于 2015-9-7 15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们真能玩,全体疯癫中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9-7 15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们真能玩,全体疯癫中
凤舞天华 发表于 2015-9-7 15:17

来玩来玩ww
发表于 2015-9-21 19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补充说明:
本规则没有备份提交,一旦提交就是正式提交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9-24 08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补充说明:
第三方想要获胜,教主(一任或二任)必须存活。

座谈后要修订规则,这盘有因为规则出现漏洞而产生歧义都是我的锅……
发表于 2015-9-24 10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惜了,这次没信徒转换阵营
另外回头需要讨论下继任教主被疯子抱死,信徒回归普通疯子这条,如果还有活着的前信徒的话
发表于 2015-9-24 2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觉得应该加强教主的传教能力,生存能力可以适当削弱。。。(喂)
而且传教士有点厉害,可以稍微削弱一点
我的版本,所有摸过教主的人,有一定几率入教,教主摸的人百分百入教
传教士摸到的疯子几率入教
教主死后,可以无限传后代,毕竟也没有几天
发表于 2015-9-24 21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觉得应该加强教主的传教能力,生存能力可以适当削弱。。。(喂)
而且传教士有点厉害,可以稍微削弱一点
我的版本,所有摸过教主的人,有一定几率入教,教主摸的人百分百入教
传教士摸到的疯子几率入教
教主死 ...
小水怪怪 发表于 2015-9-24 20:58

这样教主好像又太bug了
不过我觉得教主的能力确实要调整,不然第一天摸不到疯子就是地狱,摸到疯子就是天堂,虽然说是1/2的概率,不过反差实在太大,不知道是不是对游戏平衡性产生影响
发表于 2015-9-24 21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样教主好像又太bug了
不过我觉得教主的能力确实要调整,不然第一天摸不到疯子就是地狱,摸到疯子就是天堂,虽然说是1/2的概率,不过反差实在太大,不知道是不是对游戏平衡性产生影响
汉尼拔 发表于 2015-9-24 21:06

不到二分之一啊,还要算上可能会死的尸体!所以我觉得教主有点惨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暗杀者村

GMT+8, 2024-11-1 08:04 , Processed in 0.379159 second(s), 5 queries , Fil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