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曦臣 发表于 2018-11-3 17:32 _(:з」∠)_我已经辩完了,债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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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忘机 发表于 2018-11-3 17:34 兄长,你这样是要罚抄经的
蓝曦臣 发表于 2018-11-3 17:33 虽然我不认识你 但我从你的发言里可以看出 你是独立于警匪双方的第三方
蓝曦臣 发表于 2018-11-3 17:34 万一我看见韩木椿被美色迷惑了呢?
蓝曦臣 发表于 2018-11-3 17:35 弟,你为什么还活着呢?你在匪眼里有排点吗?
金凌 发表于 2018-11-3 17:36 今时今日这样的自辩态度是不行的(广告语腔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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